維珍尼亞州州長簽署《眾議院法案798》:無人認領加密資產須以原幣形式交由州政府保管

維珍尼亞州州長Abigail Spanberger於2026年4月13日簽署《眾議院法案798》(House Bill 798)成為法律,修訂州內無人認領財產制度,將數碼資產納入規管範圍。新法要求託管機構把在客戶錢包內連續5年沒有任何活動、被視為遭遺棄的加密貨幣及其他數碼資產,以「原幣(in kind)」形式轉交州政府接管,而非在移交後即時變現。 法案由首席提案人C.E. Cliff Hayes Jr.提出,並將於2026年7月1日生效。按規定,資產一旦轉入州政府名下,主管機關須至少持有1年,才可在特定情況下批准出售。政策重點在於避免在市況低迷時出現被迫賣出,減低權利人最終領回價值被動縮水的風險。 在新法出台前,維珍尼亞州處理無人認領加密資產的做法,多為在接管後按當時市價迅速出售並換成現金。由於加密資產波動性高,這種「即收即賣」模式往往令日後成功提出申索的擁有人,只能領回折算後的現金額,反映傳統無人認領財產規則與區塊鏈資產特性之間存在落差。 展望7月1日制度落地後,維珍尼亞州財政部(Virginia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將挑選合資格託管方,負責安全管理及保護這批以原幣形式接管的資產,並需建立清晰程序以便將數碼資產歸還予原擁有人。接收後至少1年內不得出售;如申索在1年持有期內提出,擁有人可直接取回相應數碼資產或其等值。若超過1年後在既有規則下獲准出售,申索人則可按規定取得出售所得或在提出申索時的市場價值兩者之中較高者。 維珍尼亞州此舉亦與其他州份的立法方向相近,例如加州於2025年10月通過法案,將加密貨幣等數碼金融資產納入《無人認領財產法》。Coinbase首席法務官Paul Grewal亦在X發文表示歡迎,稱相關安排可確保資產以「escheated inkind」方式移交。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僅供資訊及教育用途,不構成任何財務或其他建議。內容所提及的產品或服務引致的任何損失,發布方概不負責。讀者在採取任何與相關公司或資產有關的行動前,應審慎評估。